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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关常识

进口不作价设备办理指引及海关监管要求

如何办理不作价设备进口业务?

第一步  设立不作价设备手册

1.企业通过“单一窗口”或“互联网+海关”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,登录“金二”加贸系统中的加工贸易手册子系统企业端,录入不作价设备手册设立数据。

2.“金二”加贸系统已实现随附单证无纸化传输,企业录入不作价设备手册设立数据,上传有关随附单证后,向海关发送,并等待海关审核通知。

需要上传的随附单证如下:

(1)经营企业与外商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,合同中应列明进口不作价设备的条款;

(2)信息表;

(3)不作价设备图片及其用途说明;

(4)不作价设备的商品编码涉及《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》《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》《停止减免税的20种商品税则号列表》中相关编码,但不在上述文件列名的商品范围内的,需要提供相关说明。

3.加工贸易企业申请不作价设备手册,在向海关发送申请合同设立的电子数据后,到主管海关业务现场办理合同设立业务。已实现电子化审核的关区,除特殊情形外,企业无须再到现场办理该业务,直接上传随附单证电子文档即可。

4.经海关审核通过予以设立手册的,系统中将建立12位编号的不作价设备手册底账。

特别提醒

1.不作价设备手册不再是纸质手册形式,企业凭加工贸易手册号码即可办理通关手续。

2.在不作价设备手册执行过程中,企业如果需要增加某项设备进口,可以申请变更不作价设备手册。

第二步  办理不作价设备进口通关手续

企业申报进口不作价设备时,应按照《报关单填制规范》准确无误地填报进口报关单,其中“监管方式”一栏填写“不作价设备”,监管方式代码为“0320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