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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关常识

天然砂进口申报注意事项

天然砂的海关归类及进口税率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(2020年)》和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(2017年)》,除了有商业提取价值的金属矿砂归入第二十六章以外,品目25.05包括各种天然海沙、湖沙、河沙或碎石砂(即矿物天然分裂为细小的砂粒),但不包括人工(例如,破碎)制得的砂及粉(归入品目25.17或按有关石料归类)。

主要包括:

一、硅砂及石英砂,用于建筑业、玻璃工业或清洁金属等。

二、土质砂,包括高岭土砂,主要用于制浇铸模及耐火产品。

三、长石砂,用于陶瓷工业。为了去除杂质而进行热处理的天然砂仍归入本品目。

但本品目不包括金矿砂、铂矿砂、锆石砂、金红石砂、钛铁矿砂,也不包括作为钍矿砂归类的独居石砂;这些矿砂均归入第二十六章。本品目还不包括焦油砂或沥青砂(品目27.14)。

规范申报要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(2020年)》的规定,企业在申报时应申报清楚以下要素:

——品牌类型

——出口享惠情况

——用途

——来源(如海砂、湖砂或河砂等)

——GTIN(全球贸易项目代码)

——CAS(化学物质登记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