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落实天津市政府的指示要求,进一步加强天津港进口集装箱疏运管理,天津港(集团)有限公司现对进口集装箱疏运业务费收标准公示如下:
货主或其他提箱人在集装箱船舶靠泊7天(含第7天)内提箱,疏运堆场不收取疏运费用;7天后提箱,将按400元/20英尺、600元/40英尺的标准收取费用。
自2017年5月1日零时起发生疏运业务的集装箱按照此标准执行。
天津港(集团)有限公司
2017年4月14日
文章来源:天津东方海陆集装箱码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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