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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深圳海关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操作指引

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操作指引

01备案条件

1、取得营业执照,且营业范围包含所经营食品类别。

2、食品添加剂、食品相关产品、部分粮食品种、部分油籽类、水果、食用活动物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,不适用于本指南。

3、拟申请食品种类若包含肉类,需同步完成“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”。

02承诺办结时限

5个工作日

03备案与变更流程

特别提醒

若为无卡用户,企业需要注册新用户。

系统咨询电话:0755-95198

01系统录入

1、登录“互联网+海关”平台

(http://online.customs.gov.cn)→企业管理和稽查→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。

2、登录中国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(https://www.singlewindow.cn)→标准版应用→企业资质→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。

登录后系统界面如下:

企业通过备案系统填写信息,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

02结果查询

进口商提交备案信息后,系统生成申请号与查询编号,凭申请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或者修改备案信息。

03海关审核

主管海关进行审核,核实进口商提供的信息和资料。审核不通过的,通过备案系统告知备案不通过原因,并退回备案申请。审核通过的,通过系统发布备案号。